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中办发[2012]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贵州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试行)黔委厅字(2012)49号》、省维稳办《关于开展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黔维稳〔2014〕4号)、《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黔西南府办发〔2020〕26 号)》以及有关文件政策规定,望谟县自然资源局委托贵州陇尚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拟望谟县郊纳镇鸭龙村龙各山砂岩矿采矿权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现将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调查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望谟县郊纳镇鸭龙村龙各山砂岩矿采矿权。
项目单位:望谟县自然资源局
项目地点:矿区位于郊纳镇鸭龙村里麻组龙各山。
项目概况:为推进我县砂岩矿的开发利用,切实将矿产资源优势转为经济优势,拟设望谟县郊纳镇鸭龙村龙各山砂岩矿采矿权。拟设矿区由16个拐点坐标圈定,拟设矿权面积0.3827km2,矿种为砂岩矿。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项目周边公众及利益相关群体。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参与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文化程度、职业、居住或工作地址、联系电话;
(2)对该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
(3)该项目建设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因素;
(4)对项目建设最关心的问题,例如:环保、安全、征地、茶业等;
(5)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三、项目单位信息
1、项目单位:望谟县自然资源局
2、联系人:黄扬;电话:0859-4610597。
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联系方式
1、单位名称:贵州陇尚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未来方舟D12组团A栋1702号
3、联系人:何继鹏;联系电话:18684109364;
4、邮箱:407898265@qq.com。
五、公示说明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告之日起7日内,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提出。
公示日期:2024年6月17日—2024年6月24日
贵州陇尚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7日
186841093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