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制定印发
近日,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协同推进减污降碳,日前,省生态环境厅、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能源局七个部门联合制定印发《贵州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立足我省高水平建设国家新型综合能源战略基地的战略定位和以煤为主的能源实际,以系统观念统筹碳达峰碳中和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统筹水、气、土、固体废物、温室气体等领域减排要求,合理设置工作目标,协调实施减污降碳各项措施,以碳达峰行动深化环境治理,以环境治理助推高质量达峰。
《方案》提出,到2025年,我省减污降碳协同推进工作格局基本形成,国家下达的污染物减排和碳排放控制目标全面完成,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较2020年降低18%;到2030年,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减污降碳取得明显成效,协同能力显著提升,碳达峰目标有序完成,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巩固改善。
为实现目标,我省将从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加强生态环境准入管理、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积极推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等加强源头防控;从工业领域、交通运输、城乡建设、农业领域、生态建设等加强协同增效;从大气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土壤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等加强协同控制;从区域、城市、开发区、企业等探索协同增效创新模式机制。
同时,我省将加强减污降碳机理研究和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加强排污许可和碳排放协同管理能力,强化减污降碳经济政策及绿色金融支持,强化减污降碳基础能力建设,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提供强有力的支撑保障。
值得一提的是,按照《方案》要求,减污降碳目标完成情况将纳入生态环境相关考核,并逐步形成体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要求的生态环境考核体系。减污降碳有关重点工作将纳入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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